“诗圣·杜甫杯”全国青少年文学征文活动

 发布时间:2018-04-13 点击:8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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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圣·杜甫杯”全国青少年文学

征文活动

      杜甫是中国唐代最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后世人称为“诗圣”,他生逢乱世,但心系苍生,胸怀祖国,创作了大量优秀文学作品,为中国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,宣传新思路,讴歌新时代,十九大报告提出四个讴歌:“讴歌党,讴歌祖国,讴歌人民,讴歌英雄”,同时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观念,倡导青少年文学创作,提高学生文学素养,调动学生学习兴趣,培养文化自信心,特举办“诗圣·杜甫杯”青少年文学征文活动,欢迎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。

一、活动项目与要求

1、本次征文以“四个讴歌”创作主题,以“诗圣·杜甫”为创作主体。

2、征文作品题材、文体、字数不限(提倡写诗歌、散文、科幻、童话、小说、青少年剧等文学体裁)。统一使用专用稿纸书写,不得一稿多投,来稿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

3、写作成绩突出的可申报竞选“全国十佳青少年小作家”。申报者请按要求填写“参评申报推荐表”,提交专用稿纸书写的征文作品1篇,新作10篇(打印),在各级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作品5篇以上(复印),如有正式出版的个人专集可一并呈交。

4、由单位集体组织参加,组织者根据稿件质量按比例推荐作品等级。同一项目限投一篇(件)。严禁抄袭或套用他人作品,一经发现即取消活动资格。按“征文活动学校登记总表”“参评作品推荐表”登记清楚。

5、组别要求:少儿组A组(9岁以下)、 少儿B组(10-12岁) 、少年组(13-18岁)、青年组(18岁以上)。

二、报送征文稿件及现场活动时间

征稿时间:2018年5月30日止,早交早评。

现场活动时间:2018年8月上旬,具体日期以邀请函为准。

三、奖项设置及评奖程序

1.初评奖:组委会由资深编辑、作家、教育专家组成写作组评委会,根据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进行初评,按照规定比例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。

2.现场活动终评奖:组织初评获奖选手举行现场活动,写作组采取统一命题现场写作,分别评出“全国十佳青少年小作家”、特等奖及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
3.指导教师奖:根据获奖学生等级、数量,评出相应等级的指导教师奖。

4.集体奖:从组织单位评出优秀团体奖,特别突出者授予“全国青少年文学教育示范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
四、举行颁奖典礼文学教育论坛

1.颁奖典礼:通过现场活动评定奖项后,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,邀请著名作家、教育专家为获奖者颁奖,分别颁发奖杯、证书、奖品(集体荣誉颁发奖牌)。

2.举行论坛:以活动作为文学教育实践案例,组织单位举行“全国中小学青少年文学教育论坛”,总结交流文学教育先进经验,探讨青少年文学教育对人生成长的重要性及其有效途径,推动素质教育的发展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、各地相关单位可申请设立活动点组织参加,聘任主要组织者为组委委员和初评评委(颁发聘书),具体事宜欢迎来函来电索要“活动点工作细则”。

2、所有征文作品一经获奖即视为作者同意组委会有编辑发表(含报刊、网络、微信公众平台)、出版等专有使用著作权。

六、主办单位:《西南作家》杂志社

承办单位:《西南作家》艺术创作中心   《西南作家》(少儿版)

合作单位: 中国作家协会沙汀文学创作基地、中外散文诗学会四川分会  

四川文学艺术院   天下云山平台

七、特别说明:

获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参加者有机会参加全国现场活动,并有机会入编《西南作家》杂志(少儿版)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  咨询电话:028-68761992    028-87739893     17345012377

QQ号: 1776624448         电子信箱:1776624448@qq.com    

  寄稿地址: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200号4楼

  收件人: 蓝天果老师

“诗圣·杜甫杯”全国青少年文学

征文活动组委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3月1日